9 June 2009

揣測

人是奇怪的,明明想知道一些事、
或想確認一些事,但却不直接問当事人,喜歓問第三者。
然後,就凭別人説的,作為依据,這様對当事人公平嗎?!
又或是不問第三者,想从当事人的文字中了解。既使是从当事人的文辞中,也難以定論,因為讀者無法了解当事人寫時的心情,毎個人解讀的方式又不一様;
眼見的未必是事實的全部。
結果,全凭自己的想像力去推断、去感覚、去下定論。
這就是誤会的根源。
其實,這様去推断某些事是很累的,負能量也不自覚地在増加中。
与其如此,還不如放開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