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 March 2009

恋物誌

連續两天朋友打来和我通電話,説不到5分鐘,就断線。朋友再打来,還是説不到五句又断線,我換個地方説,還是断線,是我在太高的地方嗎?23楼。有的説我没還電話費,有的説我可以換電話囉。。。我説,不想換電話啊,這部N70是3年前加入這間公司時我買的,連同電話号碼,一起換的。朋友説我念旧。我説,我用慣了,它的功能很好,可以拍照,可以録影,可以聴歌,還有字典功能。3年齢的手提電話,還可以再継續用嗎?

銭包也一様,現在還在使用我21歳生日時,大家(念書時的一班朋友)湊合買給我的,Pierre Cardin長型黒色女装銭包,非常有記念性。2007年的生日,K和S問我要什麼礼物,恰巧看見一個Pierre Cardin長型深青色女装銭包,顔色很少見,我好喜歓它有一排打叉的浅皮革穿過,很特別,好典雅的銭包。那時大減价,打折後不貴,我才和他們説我想要那個銭包,可是当他們要買時,已経没有貨了。過了好久,自己偶然在另個商場看到,好開興,价銭和之前看到的一様,最後一個了,再不買就会給人買去,想了想,買下吧!算是自己給自己的礼物,好久没有奨賞自己了。時不時会拿出来擦一擦,看一看,然後又放回盒子裏,哈哈。可是,至今我還是没有用>.< 

5 comments:

潇洒走一回(少俊) said...

我还患上了丢东西症呢~

Tze Yik said...

为什么不用呢?每一次用才会想起大家嘛。。

LeMontEA said...

潇洒走一回(少俊):哈,為何要丢呢?有些東西用久了,不捨得丢啊

Tze Yik:哈哈,我在用着呢。用到很旧了,還是在用。那個還没用的,是我自己買d

海市蜃樓 said...

要放到舊了黃了,被蟲蛀了才感到可惜嗎?

LeMontEA said...

一定会用的,只是这个旧的还可以用...